日前,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促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為《指導意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有關部署,逐步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生態環境行業特點,以市場和管理需求為導向,鏈條完整、制度健全、分工協作、運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切實解決成果信息不對稱、成果供需脫節、成果轉化鏈條不完善等問題,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環境,增強科技創新活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成效,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產業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對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范疇進行了清晰明確的定義,提出構建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創新能力、健全科技成果評估體系、開展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等五項重點任務;指出各有關部門應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進一步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依托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服務平臺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

  為保障相關工作的有效落實,《指導意見》指出應建立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為導向的科研管理機制、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益分配機制和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為導向的考核機制,積極爭取財政資金,鼓勵創新。

  關于促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的指導意見(環科財函〔201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