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和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以及實施效果應當向社會公開;對污染大氣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機關或者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備受關注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130日在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于20191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六十九條,分為總則、監督管理、防治措施、重點區域聯防聯控、法律責任和附則。”1214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立法處處長李躍紅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條例的出臺是我區打贏藍天保衛戰的一項重要法制成果,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突出源頭治理

  條例指出,大氣污染防治應當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全民參與、源頭治理、規劃先行、標本兼治、協同控制、損害擔責的原則。

  目前,我區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城市與農村、工業與交通、生產與生活環境污染交織,區域性、布局性、結構性環境風險突出,天山北坡經濟帶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李躍紅說,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過去主要采取末端治理的方式,成本高、效果差。條例加強了源頭治理,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科學合理布局各工業項目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穩步推進的重要保障。李躍紅說,條例突出源頭治理,明確禁止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引進能(水)耗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中準入值要求且污染物排放和環境風險防控不符合國家(地方)標準及有關產業準入條件的高污染(排放)、高能(水)耗、高環境風險的工業項目。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產業集聚發展,按照主體功能區劃合理規劃工業園區的布局,引導工業企業入駐工業園區。

  與此同時,自治區對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制度,對大氣污染物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條例規定,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自治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暫停審批該區域內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細化防治措施

  以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為導向,條例根據燃煤和其他能源、工業、機動車、揚塵、農業和其他污染源的不同性質和特點,細化防治措施,分類施治。

  新疆是用煤大區,冬季供暖期長,燃煤消耗量大,自治區將削減燃煤污染作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重中之重。

  針對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源的特點,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采取有利于煤炭消費總量削減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引導企業開展清潔能源替代,減少煤炭生產、使用、轉化過程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推進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實行集中供熱,使用清潔燃料;加強民用散煤治理,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

  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列入淘汰類目錄的高污染工業項目;禁止使用列入淘汰類目錄的工藝、設備、產品……針對工業污染源的特點,條例做出了細化規定。在居民住宅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及其周邊,不得新建、改建和擴建石化、焦化、制藥、油漆、塑料、橡膠、造紙、飼料等易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建成的,應當逐步搬遷或者升級改造。

  針對機動車污染源的特點,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調整運輸結構,發展多式聯運,引導綠色出行。針對農業和其他污染特點,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藥、化肥減量計劃和措施,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

  為應對重污染天氣,條例要求,自治區、州、市(地)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氣象主管機構等有關部門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和信息通報等機制,進行大氣環境質量預報。自治區、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應當根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采取與預警等級對應的響應措施,包括:責令有關企業停產,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等。

明確治理責任

  李躍紅說,大氣污染與其他環境污染特點不同,流動快,區域性明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部門多、行業廣、難度大,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在各級政府主導下,多部門合作共同完成。

  為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增強防治效果,條例規定,自治區建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的要求,開展兵地聯防聯控和區域同防同治,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

  排污單位是大氣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李躍紅說:“除要求排污單位實現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外,條例進一步明確,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平臺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并依法公開排放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篡改、偽造監測數據,加大約束力度。

加大督查力度

  我區大氣污染防治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條例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目標責任書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與此同時,加大問責力度。根據條例,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和問責制度。州、市(地)、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有關部門未通過考核,或者對重大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處置不力,以及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情形,對州、市(地)、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進行問責。

  “‘條例在提出諸多禁止規定的同時,還明確了相應的處罰,對嚴重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按照上位法的處罰上限進行處罰。李躍紅說,對違反條例規定,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